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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me > 咨询 > 资料室 > E-7 签证

    E-7 签证
    Admin     2010/10/31 7:25 pm
签证签发申请时提交文件
  • 申请者:本人或 邀请人
  • 申请地方: 邀请人的地址地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出差办事处分所
  • 提交文件:下面的提交文件参照.
  • 受到签证发给认定或签证发给认定号码在大韩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
  • 签证发给认定书申请手续 → 单击确认
签证发给(或签证发给认定书)申请方法及手续
    ※ 审查过程必要的时候可以加减提交文件
  • 护照 (签证发给认定申请的时候 护照复印本)
  • 签证签发申请书 或签证发给认定申请书
  • 学位证 或 资格证复印本
  • 所管中央行政机关长的雇佣推荐或作证雇佣的必要性的文件
  • 雇佣契约书
  • 公私机关设立关联的文件
  • 身分保证书
  • 手续费(单数签证: 美元 50美元相当金额,复数签证 : 美元 80美元相当金额手续费)
    ※ 但, 签证发给认定申请的时候不征收手续费
    • 签证发给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颜色证明照片1张
    • 规格 : 3.5㎝ × 4.5㎝
    • 请提交最近6个月以内摄影的证明照片.
    • 打印的照片不能使用
    • 证明照片摄影的时候照片背景颜色奖励明色使用.
签证签发审查标准
  • 访问目的合正当性可否
  • 提交文件的真伪确认
  • 国民代替可能工作的种类就业的人抑制签证发给
  • 资格证(学位证,毕业证书等)及履历书等相符合的采用领域的够格可否确认
  • 主管部处长官的雇佣推荐书或作证雇佣的必要性的文件例子
    - 主管部处长官的推荐以具体有效的利用计划及背景被添加的主管部处长官协助正式信等确认.
    - 由于由于-按地域特殊化发展特区的限制特例法规定的地域特殊化发展特区地方自治体长的签证发给推荐书
    - 韩国贸易协会的签证发给推荐书
    - 邀请团体(人)的邀请理由书及被邀请外国人的有效利用计划或事业计划书等
  • 信息技术或电子商务等企业信息化领域外6个领域从事者
    - 资格基准
    : 信息技术等关联领域 5年以上从事的经历的人
    : 或同关联学的学士以上学历持有者相符合的领域 2年以上从事的经历的人
    - 确认事项
    : 发给对象及雇佣推荐可否
    : 经历•学历•相当于关联专业专业等资格基准及尖端技术范围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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