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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me > 咨询 > 什么是退职金?
    求职期间问题
    2010/04/12 4:24 pm
    http://www.migrantok.org/chinese/viewtopic.php?t=476
对于通过雇用许可制入境的外籍劳动者求职期限非常重要,但疑点也非常多。其中,了解一下求职者想要申请变更到别的工作单位时要在几个月内再就业;因怀孕或分娩,疾病等不能变更工作单位时应该怎么办。
[咨询事例]
2009年5月来自印度尼西亚的M和丈夫一起在一家食品加工厂认真工作。但是已怀孕5个月的她最近有了个很大的担忧。就是因怀孕很难继续在公司工作了。一怀孕公司就通知让她干到合同期满的今年5月份退社,拒绝更新合同。她5月份退社后马上要找别的公司,不仅没有哪个公司会轻易雇用怀孕的人,法律上在3个月内不能就业到别的公司时就要回印度尼西亚。想着5个月后和将要出生的孩子过幸福的日子还不够的M夫妇的苦恼却日益加重。
*『 有关雇用外籍劳动者等法律』 第25条 第1项*
申请变更别的工作或工作单位日开始,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21条,如果3个月内外籍劳动者没有得到工作地变更许可或业主和劳动合同满期日开始1个月内没有申请变更别的工作或工作单位的要出境。
但是因工作上的灾害、疾病、怀孕、分娩等事由不能申请变更工作单位时或得不到工作单位变更许可时,从事由终了后开始各计算这个期间。
1. 依照工作单位变更计算的求职期限
已申请变更工作单位的外籍劳动者之前是要从工作单位变更申请日开始2个月内必须再就业,但是从‘2009年12月10日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者’开始根据改定案3个月内再就业即可。例如,外籍劳动者和业主在2010年3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时,从劳动合同终止日开始1个月内的2010年3月31日为止要办理工作单位变更申请;从工作单位变更申请日(如果是2010年3月10日申请的)开始3个月内的2010年6月10日为止一定要办理完工作单位变更。但是因工作上的灾害,疾病,怀孕,分娩等事由不能申请变更工作单位时或得不到工作单位变更许可时,从事由终了后开始各计算这个期间即可。

2. 延长求职期限方法
如M的情况,求职期限从孩子出生后开始的3个月。但是退社后必须附医院的诊断书等到雇用支援中心办理求职期限延长许可。通常怀孕4个月以后开始能得到求职期限延长许可。其他事由同样是要向雇用支援中提交诊断书等能够证明事由的资料。

3. M的延长求职期限
M工作到合同期限为止退社后一个月内附怀孕期的诊断书到雇用支援中心申请工作单位变更即可。雇用支援中心从申请日开始延长求职期限到预产期以后的3个月。

* 金元经老师(韩国外国人劳动者支援中心 咨询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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